普通高中的录取阶段及时间:共分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分为两个批次。
第一批次:
录取学校:省级示范高中。
参加人员: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、基教科长、省级示范高中校长。
时间安排:7月20日下午报到(录取地点另行通知);7月21日上午召开录取工作会议;7月21日下午投档、阅档、录取、审批;7月25日上午第一批次录取结束。
录取层次:第一层次为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非定向生;第二层次为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定向生;第三层次为省级示范高中特长生;第四层次为省级示范高中择校生。
第二批次:
录取学校:市级示范高中。
时间安排:7月25日投档、阅档、录取、审批,7月27日下午第二批次录取结束。
录取层次:第一层次为市级示范高中计划内非定向生;第二层次为市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定向生;第三层次为市级示范高中特长生;第四层次为市级示范高中择校生。
以上为两个批次的预计录取时间,在工作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
除师院附中外,一般高(完)中(含民办)的录取工作,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情况,在7月28日进行,并及时上报录取信息。
第二阶段:
补录。拟在8月中旬。若第一阶段结束时各校已完成招生任务,我局将不再安排补录。
以上各批次的录取,定向生、特长生实行定校定额制,招生学校之间不互相交叉,考生只填报1所学校的志愿;非定向生按照先计划内后择校生的录取顺序,依据考生志愿,结合各校的计划内、择校生招生数量,按考生所填计划内、择校生的志愿类别,进行分别录取。